主要违法事实:要求借款人购买保险且当事人作为财产保险的时转第一受益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嫁保通知》(皖市监办发〔2022〕10号)第七条第(二)项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本)(皖市监办发〔2022〕11号)第251条。
2023年6月,险费将自身止损管理成本转嫁给借款人的招商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款“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银行用遭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规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合肥
分行发放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的规定。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