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属无效婚姻。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在结婚登记时,
不久后,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
后来,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昨日,数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