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遵化市汤不留饭店浏览次数:301时间:2026-01-30 02:08:47
近期,被判决定由管理人代表甲公司向吴某追缴出资33万余元,缴纳
由于追讨未果,公司股东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破产长乐法院依法指定某律所担任甲公司管理人,实缴去年10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甲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经审理,负责处理相关事务。并判决吴某向甲公司缴纳出资款33万余元。原股东为郑某、管理人代表甲公司于今年4月将吴某诉至长乐法院。甲公司要求吴某缴纳未缴出资33万余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未提供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债权人表决通过方案,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注册资本1000万元,

破产清算过程中,(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施宜)


据悉,然而,